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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校长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0-25 17:23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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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校长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是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含小学和初中),校址位于常州市高铁新城核心区域(距离常州高铁北站2.5公里,距离新北区政府1.5公里),占地面积约80亩,建设规模为8轨、72个班,计划2022年9月正式启用。学校办学目标是成为常州市一流的优质品牌学校。根据新北区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协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1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校长1名,全面负责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养高。

2.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深得教职工信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业称号(或与之相当的专业称号)等。

5.具有地市级示范性中学(或与之相应级别学校)3年及以上正职校长任职经历,获地市级名校长(或与之相当的优秀校长)称号。在校长岗位上实绩突出,或具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任职经历的,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6.近五年来本人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2篇以上,或在更高层次有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6:30。

2.报名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报名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校长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前、职后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担任学校正职校长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地市级名校长(或与之相当的优秀校长)称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五年获奖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限2—5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5)本人近五年在主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报5项);

(6)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有关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邮箱3298806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校长。报名联系人:周玮,联系电话:13913878278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核。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招聘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简易考核程序,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定招聘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考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师范大学网、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需转入人事关系的,须符合常州市新北区教育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由常州市新北区教育局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核、体检等工作,按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60万元人民币,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另加奖励,具体事项以聘用合同为准。

2.符合常州市新北区《关于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 常开人才办〔2021〕12号、常新教人〔2021〕8号)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人员,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3.在聘用期间提供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使用,并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如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电话:025-85898750 0519-85127371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合作管理处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常州市新龙实验学校校长应聘信息登记表.docx